为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第11号令),徐州市运管处实施六项举措,认真做好11号部令宣贯和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及车辆参数配置核查工作。
一是成立专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徐州市运管处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市县组织网络体系,研究制定了详尽的贯彻实施方案,保证此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运作。并主动为车辆生产企业、运输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扎实推进11号部令的各项贯彻实施工作。
二是准备工作充分,制度制定完备。为将11号部令要求、核查工作规范、省局总体工作部署执行到位,防止出现工作偏差,市处下发了《徐州市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及车辆参数配置核查实施细则(暂行)》,制订了我市车辆核查工作流程,配套出台了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七项制度,同时对委托核查的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的资质条件全面进行梳理,确保其信誉良好、设备先进、系统完善。 市处于5月份召开全市宣贯11号部令暨节能减排推进会议,进行了统一宣贯部署。
三是加强宣传告知,营造舆论氛围。为使广大运输业户、汽车销售企业、运管人员充分认识到11号部令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市处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广场宣传、户外广告等多渠道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工作,并在运政服务大厅、检测站向业户免费发放《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宣传手册和宣传单,在经营场所悬挂节能减排的宣传横幅。同时在徐州运政信息网将核查工作文件、制度、流程等文本进行社会公示,在《徐州日报》、《彭城晚报》连续刊发十余篇稿件,对11号部令贯彻实施的政策进行了集中宣传告知。
四是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核查准确。按照坚持“广泛宣传、细化制度、平稳过渡、狠抓落实”的原则,市处专门举办部令宣贯培训班,对检测站工作人员、道路运输企业机务管理人员、驻检测机构运管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实际操作培训,确保了全市燃料消耗量核查工作执行迅速、准确。同时组织各辖区运管部门人员积极开展各类培训、研讨,加强市县具体工作人员沟通交流,为核查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
五是严格购置把关,确保达到标准。为从源头上规范营运车辆购置,引导运输企业主动淘汰高油耗车型。我处与各客运企业签订《新购(过户)营运客车承诺书》,从许可要求、客车购置程序、购车协议签订、类型等级复核等七个工作流程,通过这种关口前移、承诺自律的管理方式,有效确保了客运企业按规定程序购买符合规定的营运客车,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违规车型的出现,有效保证了11号部令和核查规范的落实。
六是建立监督机制,强化工作考核。为确保核查工作责任落实、制度落实,建立了监督工作机制,明确运管机构与检测站的各自职责,完善各负其责的责任落实机制,切实做到人员落实到位,工作机制到位、监督管理到位。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定期、不定期抽查《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核查表》,对在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进行燃油消耗量车辆参数及配置核查、未严格执行核查规范以及未建立核查档案或者档案不全的严肃查处,督促检测站进一步提高和完善组织管理,不断提高技术能力,严格执行核查规范,保证核查工作科学、公正、公平。(张海青) |